一、正取人員:郭O儒。
二、備取人員:1、彭O銘;2、簡O婕。
三、正取人員請於108年11月7日上午10時前攜帶2吋證件照片1張、證件照片電子檔、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及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或總務處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四、正式到職日期,俟報市政府同意後通知任用。
五、實際到職日後二週內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或有不良紀錄者,予以註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