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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亭妤 - 輔導室 | 2022-08-01 | 點閱數: 237

壹、依據教育部頒訂「各級學校兩性平等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一、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特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其設置及作業程序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本委員會推動之事項如下:
1、性別平等之宣導與規劃及性別平等教育教材蒐集。
2、健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組織並強化本校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
3、充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料及服務工作。
4、婦女及學童安全保護教育。
5、校園內性別歧視、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事件之防治工作。
6、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工作。

貳、委員會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置召集人1人,由校長擔任,委員7人,由校長聘任。

二、本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校輔導主任兼任,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三、本委員會委員、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聘期壹年,期滿得續聘。

四、本委員會為因應偶發事件或執行各項重點業務需要,得設任務專案小組,專案小組主持人由校長指定。

五、本委員會議以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推舉委員一人為主席。

七、本委員為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叁、實施方法:

一、教學原則:

1. 每週之學校集會、健康與體育、社會、綜合活動、彈性學習節數等進行隨機教學。

2. 安排專題演講或教學。

3. 利用校園危險地圖講解,以加深認識。

4. 配合校本課程「生活閱章」利用繪本進行性平教育。

二、教學時數:依法律規定每學期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

肆、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編組表

職稱

現任職務

職掌

召集人

校長

綜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執行及督導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委員

輔導組長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委員

學務組長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委員

校   護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委員

教師代表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委員

教師代表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委員

教師代表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伍、本委員會委員承辦業務著有績效或工作認真者,由委員會討論核定後依相關規定敘獎。

陸、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預算支應之。

柒、委員會設置辦法經校長核可,並呈報校務會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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