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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徐乃惠 - 輔導室 | 2019-11-27 | 點閱數: 612

(一)鑑定對象:
1、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2、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
3、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二)報名及鑑定期程:
1、初審及初選報名:109年1月19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3時。
2、初選鑑定:109年2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3、複選鑑定:109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三)辦理地點:本市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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