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申請資格為就讀或設籍本市之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11學年度國民中
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說明會。
三、活動訊息: